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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選資格:中華民國國籍,未滿35歲者(民國6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)。
徵選類別:凡富於獨特理念、前衛、創新風格之立體創作均為徵件範圍,
每人以3(組)件作品送審參賽,作品組裝完成後,
每件作品不得超過本中心展場入口之寬高為 280 x 250cm,
地板每平方公尺承受載重量以300kg為上限,
每人參展空間最大以1200x1200cm為限。
收件日期:97年9月1日至15日(以郵戳為憑)
獎 勵:頒發獎狀、獎金及展覽專輯
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7萬元
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3萬元
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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